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溫哥華法拍屋程序簡介

溫哥華法拍屋程序簡介
(1)   MLS 看到賣家經紀的案子
有特別說明是order to sell就是法拍屋
(2)   先打電話問賣家Agent :
有沒有 accepted offer court date?
(3)   有的話問賣家Agent :
court date是哪天?有沒有底價(accepted offer的價格)? 
(4)   沒有的話問賣家Agent :
schedule-A? (其內容會說明合約內容價格及條件有什麼subject?) 
(5)   依照schedule-A的條件決定好價格offer給賣家Agent
看其接受否?

以上大約來回一次要三四天到一週左右
若價格或條件來回議價多次則更久
(因為對方Agent要經過和律師樓及銀行討論核可的時間)
(6)   offer被接受的時候,會訂一個court date法院會開庭投標
(約在一個月以後) 這時大家可以去看open house, 吸引多人來投標
(7)   court date法院開庭投標時就會決定誰得到標多少價格
有沒有住人要搬遷等然後決定交屋時間
(依情況約耗時3週至3個月時間)
總共歸納以上所需的時間快的話2個月慢的話可能四五個月
到半年而且法院不點交風險要自負所以要在下Offer
把風險成本一起估進去(如電氣設備裝修破壞等)

範例Charles在白石的法拍公寓前後共耗時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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