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大溫哥華素里蘭里學區房概念介紹 (JACKIE YEH原創)

大溫哥華素里蘭里學區房概念介紹
(JACKIE YEH原創)










很多朋友問Jackie 這個問題,希望做個簡單的介紹.但是由於
前一陣子的搶房大戰,忙到現在才有空檔,實在是對不起大家,
不能再拖了就趕緊提筆說明一下.

所謂學區房」,的確是中國人的一個流行詞很多人在網路上爭辯
這個問題說既然來加拿大了就是要避開國內的競爭壓力
何必要再追求所謂的好學區呢

JACKIE雖然家裡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來的不太贊成一味地追求成績
或排名但是這裡溫哥華所看到的是
追求學區仍然是亞洲家庭特別是華人家庭普遍趨之若鶩的事實
這是現代孟母三遷的一個趨勢而就現實面來說也只有學區房
漲得特別凶這也是投資房產的一個現實問題姑且不論是與非
現在且就素里蘭里地區學區做個簡易的介紹

所謂學區這裡是指有專業教學計畫APIB或特殊教學
(法語浸潤式教學)或私校而且排名要靠前的學校這裡比較不提
私校因為私校並不需要以學區住房
來決定入讀的許可與否

南素里三公校及一哥私校:
(1)ELGINPARK SECONDARY (AP2015年排名約在
65名/289名左右)該區域多為豪宅區房價較高
土地區塊較大
(2)SEMIAHMOO SECONDARY (IB2015年排名約在
56名/289名左右)區域內多為中價位100萬上下
但有局部區域區塊規畫完整社區安靜悠閒動靜適中
(3)Eerl Marriott Secondary (2015年排名約在123/289名左右)
是法語教學的名校但是排名較弱有些靠近學校的Town House
正在開發興建中
(4)Southridge為全省名列前茅的私立名校但是鄰近商圈目前已
人滿為患必須注意交通與居住品質問題


中素里公校
(5)中素里Fleetwood Park Secondary (2015年排名約在76/
289名左右)為政府都市規劃重點區域排名也頗靠前
目前印度人及華人已有不少人居住在此環境優雅

北三角洲North Delta
(6)Seaquam Secondary (2015年排名約在118/289名左右)
      2011年該校已將AP班改為IB又位於著名的
   Sunshine Hill 小陽明山區域交通便利居住環境良好

北素里公校及私校:
北素里特別是位在104 AVE及1號高速公路以北的區域俗稱
台灣村」,區塊完整環境寧靜優美
(1)Fraser Heights Secondary(2015年排名約在107/289名左右)
(2)Pacific Academy (2015年排名約在24/289名左右) 則為私校
目前據說有走向藝術專門學校的趨勢

蘭里地區公校:
(1)R.E.Mountain Secondary (2015年排名約在76/289名左右)
也是IB班重點學校而且該區是政府藝術中心規畫區,規劃完整
目前因經費問題開發較緩慢但是有前景有非常美的山坡景觀


(2)Walnut Grove Secondary (2015年排名約在80/289名左右)
雖屬較舊社區但規畫完整安逸寧靜有山景但是高速公路以南
近兩年建設過密人滿為患需注意交通問題

以上為Jackie Yeh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若有諮詢需求請聯絡:778-822-2966
E-mail:  jackieyeh.ca@gmail.com

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加拿大房產如何贈予子女

加拿大房產如何贈予子女


2015-10-15 杜思謙 中美加投資資訊精選
定居在加拿大的華人購房者的一個普遍的問題是:
今後, 我該如何把房產轉移給子女?
筆者在這裡提供最常見的六套方案,且列出每套方案的均利弊以供參考。

方案一:將自己所住房屋低價賣給子女
優點:父母通過將房屋低價出售給子女, 變相將資產轉移給了子女,
      不用繳稅。

缺點:如果該住房是父母的主要住宅,增值部分其實無需繳稅,低價將住房
賣給子女的同時,也將稅務的負擔交給了子女,就失去這個省稅掙錢機會,
尤其對於房產增值很大的業主,更是如此。

方案二: 父母將大房子按現有房產市價賣出,
自己換間小房,然後將多餘的現金作為禮物給子女
作為買房資金
優點:這種給子女的現金,也是不用繳稅的。而且,比較靈活和容易量化。

缺點:必須要賣掉父母的自住房,對於希望保留自住房給子女的家庭,
這個方案沒有可行性。

方案三:幫孩子承擔買房首付,但該首付作為給子女的
無息按揭,子女賣房子時需要歸還這筆首付
(實際操作中,父母可以不必要回來)

優點: 適用於子女家庭和婚姻尚不穩定的家庭。在這種方案下,子女如果
和配偶離婚,這筆錢是不能當作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個好處是制約子女,
不讓他們隨便處理房屋。

缺點: 要由律師制定首付按揭的檔,操作手續相對繁瑣。

方案四:遺囑繼承:父母通過遺囑將房產的實物
直接留給子女
優點: 避免了在父母去世前分割財產。

缺點: 需要繳納遺囑驗證稅和清理父母的個人所得稅

從理論上說,加拿大沒有遺產稅,也沒有死亡(death)稅、繼承稅(inheritance)等,
但這並不意味著遺產就能完整繼承。加拿大與遺產處理有關的稅費
主要有兩項一項是死者最後一次繳納收入所得稅一項是遺囑驗證稅。

當事人去世當年也要進行納稅的,會計師會對其名下的所有資產進行核對,
然後按當年收入進行稅務申報。

對於如果積累了一定財富而又在生前又沒有進行合理轉移和規劃的話,
這最後一次納稅所付出的財產也是相當可觀的。

舉例說,如果某人有價值500萬的財產,如果在去世那一年都被認定為收入
納稅的話,輪到子女繼承的話,就遠遠低於500萬了,甚至可能只有250萬。

而遺囑驗證稅((probate fee, probate taxes)是指立有遺囑的人一旦去世,
其遺囑(will)擁有法律效力處理其遺產(estate)。

雖然遺囑執行人(executor)法律上有權根據遺囑處理遺產,但當轉移資產
如投資、房產時,通常需要對遺囑由法庭驗證(court verification)。
而驗證是要收取費用的,通常的標準是遺產在2.5萬元以上才收,
100萬元收1.4萬,200萬元2.8 萬,依次類推。這筆費用是在過世者
最後一次納稅前扣除,之後才能進行所得稅的申報。

方案五:通過遺囑將房產信託,然後轉移給子女
和方案四的原理相同,不同之處是有專業的信託公司來處理房產
和繼承事宜。

優點:對於較大總額的資產的繼承,可以合理避稅,是首選。
最著名的案例是蘋果公司創始人約伯斯生前將全部身價信託。

缺點:適用于大宗資產的繼承,但對於普通家庭而言,手續太過繁瑣。

方案六:父母和子女共有房產, 自然繼承
許多配偶會將雙方作為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旦一方去世,房屋就會在無需
遺囑認證情況下自動轉給在世一方。而在世的一方也可能將子女加在房屋
共同所有人一欄,此舉目的是讓房子在父母都去世時無需繳納任何
遺囑認證費而自動轉給子女。

優點: 成本最低,手續最簡單。

缺點: 在房產上,父母和子女承擔聯帶責任。若父母想賣房或抵押房屋,
還得經過子女同意。同時,無論父母或子女任何一方,陷入破產,離異,
債務....., 均可能引發糾紛

文章來源:杜傑克房產私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