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處是陷阱--
加拿大45%首次置業者買賣房子時犯錯
加拿大家園
iask.ca 2014-11-06 08:45 來源:
明報 作者:
45%首次置業者 買賣樓宇時犯錯
根據一項最新民意調查顯示,安省有41%住宅業主
及45%首次置業者承認,他們曾於買或賣樓時犯錯,
主要由於未有做好功課,對買賣樓手續認識不足。
後悔未深入瞭解就簽約
該項由「安省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 (RECO))
作出的民調顯示,21%受訪買家感到當時應看更多物業才作決定;
有15%買家後悔當時無聘用住宅檢查員(House Inspector) ;
9%業主感到當時應花更多時間尋找合適的地產經紀才決定聘用;
有14%買家後悔當時無深入瞭解所簽的合約。
RECO的註冊主任裡徹(Joseph
Richer)說,不少人在買賣房屋時
會感到混淆,倘若能花點時間做功課,問一些問題
及聘用有註冊的地產經紀,便能減少錯誤。
該民調指有32%首次置業者認為:自己對置業的知識不足;
安省只有一半18至34歲業主感到有足夠知識。
因此,RECO現推出1項名為「事實或虛構」(Fact or Fiction)
的公眾教育運動,向公眾提供有關地產知識。
RECO指有最多買賣家不清楚的地產手續包括:
(1) 52%受訪者誤以為買賣家與經紀的工作合約條件是劃一的,
但其實有很多是由買賣家與經紀商量決定的,
例如聘用經紀的時期等。
(2) 43%買賣家承認他們其實不明白合約中某些部分的內容。
(3) 36%業主誤以為當簽約之後,買賣家雙方都有一段
能取消合約的冷卻期。
(4) 26%誤以為與某名地產經紀簽工作合約後,可到另1間地產公司
聘用另1名經紀。
(5) 58%不知道1名地產經紀可同時代表買家及賣家。
(6) 42%知道於買賣家雙方簽署同意「多重代表」
(multiple representation)後,1名地產經紀可同時代表買家及賣家。
(7) 55%買家誤以為若簽署有「有條件柯化」(conditional offer)後,
但最終未成功時,買家可自動取回訂金。但其實訂金
是由地產經紀做信託,要買賣家都同意下才能交還,
否則要通過訴訟,由法庭下令才能歸還。
有地產經紀表示,他也同意有不少華人買家對上述規則並不清楚。
他又指出華人買家較常犯的錯誤,包括買樓花者不知道有
「新屋保證計畫」(Tarion),很多時付了多至20%的首期後,
不立即去銀行尋找按揭,一些等到收樓時才知道
無法獲按揭 (Mortgage 即銀行貸款),而要被迫轉售求現。
他續稱,另1項是購買二手柏文(apartment)大廈單位時,
買家花了150元向管理公司申請,獲得該柏文的status
certificate
資料檔案後,有交給律師看該物業的財政狀況,
查看管理費會否突然漲升。但買家自己未細看檔案內容,
導致例如其後才知道該大廈不准養貓狗,因而被迫放棄心愛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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