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共管式公寓修繕

省府修法共管式公寓修繕更容易

世界新聞網記者阮耀毅/綜合報導February 28, 2014

近年共管式公寓成為住房主流,省府修訂公寓管理法,
讓修繕更容易進行。(本報資料照片)

卑詩省府擬修訂共管式公寓管理法,未來只要有過半數
業主同意「折舊報告」(depreciation reports)所建議的重大修繕,
業主委員會(strata council)即可動用準備金發包施工,
不像現在須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屢屢因投票而延宕多年,
致使成本暴增。

卑詩省議會開議,省府26日提出共管式公寓管理法修正案,
負責住房事務的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表示,新規定讓業主委員會
在過半數業主同意情況下,動用準備金針對「折舊報告」中的
建議維修項目發包施工。

他說過去要求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因此屢屢出現業主意見不一,
投票多年僵持不下,導致問題愈來愈大,成本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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