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簽約用履保,動支要雙方同意

簽約用履保,賣方要動支,應該同意嗎?

文 / House123 邱愛莉
 好友小美最近買了一間房子,簽約後隔天,她依照約定
將總價 1 成的價格匯到履保專戶,才剛匯完不久
就接到仲介的電話,說賣方因有資金需求,想請她幫忙,
讓他先動用其中的 80 萬,問她可不可以。
如果她 ok 的話,仲介會請她簽名,並由賣方提供帳號,
由履保公司將動用的款項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戶。
小美簽約時,覺得屋主是一對看起來很老實的夫妻,
很想幫他們這個忙,但又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什麼風險,
是不是該同意他們動支呢?

「履保」是「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的簡稱,
簡單來說,它的精神就是確保買賣雙方依照合約所規定的權利義務
進行履行。由於房地產交易的時間比較久,中間有用印、完稅、貸款、
交屋等流程,時間短則數周,長到 1 個半月,很難做到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

為了避免屋主或代書拿了頭期款後捲款潛逃,也避免屋主
還沒有拿到完整的款項後房子就被過戶了,所以在交屋前
所有款項都先存在專用的履保帳戶中,交屋過戶時再將款項
匯款到屋主指定的帳戶,做到銀貨兩訖的保障。

不管是透過仲介成交,或直接跟屋主交易,為了確保交易安全,
「履保」是我一再強調要使用的服務。如果賣方反悔不賣,
除了原來已支付的頭期款價金會從履保專戶中返還給買方外,
依照合約的違約條款,賣方還需賠給買方同等的金額。

不過,如果買方同意賣方先行動支部分價金,那這筆金額
就不在保障範圍內喔!
履保公司只負責將履保帳戶內剩下的金額扣除履保服務費
(總價的萬分之六,由買賣雙方各半)返還給買方,動支的金額
和違約需賠償的金額則由屋主負責償還。
如果屋主耍賴,就必須走仲裁、訴訟程序。姑且不論賠償的價金,
如果連原來已經付的頭期款都無法完整拿回,可就頭大了。

所以小美應該怎麼做才好?要不要幫屋主這個忙呢?

首先,可以請仲介詢問屋主,有沒有差這一個月?
如果屋主真的有急迫性的資金需求,最終還是要小美自己決定
是不是要承擔這個風險。

如果房子的產權單純,也無複雜的抵押貸款現象(如:二胎、三胎,
或除了銀行房貸外,還有民間借款設定等),屋主違約無法過戶的風險
可能小一點。如果有前述的現象,建議還是保守一點好。
風險的確是存在的,要不要幫這個忙,
人情與風險之間,還是要衡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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