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的房屋保險到底包含了什麼?!
2015-06-04 溫房網
很多人都知道,我們加拿大BC省實行的新屋保險制度,也就是人們
常說的 2-5-10年新屋保險單。大家對此的理解可能僅限於:
2年內包房屋所有的工料和維修項目;
5年內包房屋漏水維修;
10年內包房屋主體結構的維修。
那麼2-5-10保險具體包含些什麼呢?
2年:材料和施工質保
獨立屋和共管物業的非公共部分,出現任何施工品質和材料缺陷問題,
在12個月內保修;
公共物業出現任何施工品質和材料缺陷問題,在15個月內保修。
供水、供電、暖通和空調系統以及室外貼面、填縫和門窗的材料,
和施工質保為期2年(24個月)。
以獨立屋廚房檯面為例,正常情況下應保修12個月。如果在拼接處
出現了裂紋,而裂縫寬度不超過1.5mm (1/16"),即為正常現象,
不屬於品質問題;
若檯面出現有寬度大於1.5mm的裂紋,但是由於使用不當
(例如直接將熱鍋或濕布放在檯面上、人為刮擦等)造成的,
則也不在保修範圍內。
5年:建築外殼(圍護結構)質保
建築外殼是指將室內和室外分隔開的所有建築部分,包括基礎、外牆、
屋頂和外門外窗。新屋外殼不得出現導致滲水、造成或有可能造成
材料損壞的品質問題,其質保期為5年期。
以窗戶為例,若窗戶推拉軌道內出現冷凝水,或是在罕見暴風雨天氣裡,
窗戶有漏水現象,都屬於正常範圍。而在一般的風雨天氣條件下,
關好的窗戶是不應漏水的,若在5年內出現漏水問題,則在質保範圍內。
10年:建築結構質保
材料和施工品質若出現問題,而導致新屋承重構件(框架、樑柱等)失效
或是造成結構損壞的,保修期為十年。
例如,在正常情況下,木材都會出現一定程度的扭曲或彎曲,但是若起
結構支撐作用的橫樑,或立柱,發生了顯著的扭曲或彎曲,影響到結構
和房屋居住功能的,保修期為十年。
新屋2-5-10的保險範疇,該保險只規定最低限度質保範圍,業主或買家
還應瞭解以下不在質保之列的內容:
與建築商及其員工、分包商無關或是由業主提供的設計、材料或做工
景觀(亦即綠化)
停車/娛樂/休閒等非居住用獨立設施
商用區域
道路、路肩和巷道(地界內的人行道和車道在質保範圍內)
建築規範外的場地平整和地面排水
市政服務工程
化糞池系統
供水的質和量
此外,正常的磨損和材料收縮、非用於居住引起的問題、非建築商
造成的損壞、昆蟲或鼠類造成的破壞、疏於保養導致的問題等
都不在質保範圍內。
理賠限額
房屋品質保障保險的索賠金額設有上限:對於獨立屋而言,理賠上限
不超過第一位房主的購屋價或20萬加元(以兩者中較低的金額為准);
而在公寓樓(strata
home)方面,居住單元的理賠金額,不得超過
第一位業主的購房價或10萬加元(以兩者中較低的金額為准),
公共部分的理賠上限則為10萬加元乘以樓內單元數
或是每棟樓250萬加元。
保險生效的時間節點
雖然房屋2年、5年、10年的質保內容不同,保險生效的時間是一致的。
在業主自由地產上建造的獨立屋,其保險是從首次入住之日
或獲得居住許可之日、或建造完工可入住之日開始生效,以三者之中
時間最早的一日為准;在建築商或開發商的地產上建造的獨立屋,
其保險的生效時日是首次入住之日或所有權移交給第一位業主之日,
以兩者中較早的一日為准。
公寓樓居住單元的房屋質保保險,從首次入住之日,或所有權移交給
第一位業主時開始生效(取兩者中較早的時間)。
公寓樓公共物業的房屋質保期,則從第一戶入住之日,或所有權移交
給第一戶業主時算起,保險生效日取兩者中較早的一日。
由此可見,房屋品質保障保險是與房屋本身而非業主相關聯的,
只要在質保期內,房屋買賣或租賃行為對其品質保障保險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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