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溫哥華的工作與生活淺談


溫哥華的工作與生活淺談

上一篇 po (按:揭發9大謊言勸大家千萬別移民加拿大)
有朋友說太過偏於負面。Jackie在此不便評論,
因為那是引用人家的文章。不過,Jackie將來會更多面向地,
介紹此地的種種生活與工作訊息,使想要來此的看倌們,
有一個參考的依據,儘量客觀地呈現給大家。
但是還得再次強調,這些都是隨個人因緣,每個人角度不同,
感覺就不一樣,就像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在溫哥華生活,首先有兩個先決條件要克服:
(1)    克服寒冷天氣
(2)    克服英語障礙

當然,這兩項總結來說,還是一句話:凡事正面以對。
(1)    有些北方的朋友,可能天氣不是問題;但是Jackie從台灣來,
剛開始的確需要一段時間適應,但是自從Jackie在今年(Y2013)
元月~ 6月送過報紙後,這個難題終於克服了!
(2)    要克服英語,其實也不是頂難的。因為ELSA的課都是免費的,
只要有心,只要敢講,勇於學習,能願意和老外(西人)溝通,
都能使自己達到一定的程度。
所以説,只要上面這兩件事克服了,生活上雖然還不能說予取予求,
但是至少已經就游刃有餘了!
您會開始自己去找出路,知道自己還缺什麼,自己去學、去克服,
這樣就開始能適應這兒的生活囉!

下圖:氣象預測失準兩週之後,今天終於下了點小雪,

氣溫在攝氏-2 ~ 0度之間,比昨兩天 -7度的乾冷要好多了!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揭發9大謊言勸大家千萬別移民加拿大

揭發9大謊言勸大家千萬別移民加拿大

2013-12-03 03:38  天涯社區
來加了,也很快找到專業工作,但與原來瞭解的大不一樣。

1、福利好
福利都是給沒有正經工作的窮人的,有專業工作人士的義務是繳稅,
窮人的義務是享受福利。你要覺得可以忍受類似國內普通保安的收入,
然後拿一點兒福利,OK,你來吧,仍然生活保安那個水準。

2、房價便宜
專業工作納稅後年入5萬算是很好的了(senior職位),但房價100萬。
溫哥華就更貴了,本地白人青年現在也是蝸居在別人的地下室裏。
你說OK,我帶國內的錢來買房。但請注意20年後,你小孩長大,
就面臨本地白人一樣的情況。你願意你小孩住別人家地下室嗎?
不願意? 你給地方他住,小孩未必願意跟你一起住(被這邊的教育洗腦了)
想便宜,去小鎮吧,也就相當於中國的鄉鎮,自然環境不錯,
但你別想找到工作。

3、生活成本低
郎教授發文解釋為什麼中國的汽車貴。但是他沒有去分析,
為啥多倫多的普通汽車,例如福克斯一年保費要1.8萬人民幣;
他也沒分析,為什麼溫哥華的公交月票得600元人民幣,
多倫多公車票相當於15元人民幣一張。

4、房子是私人的,永久產權
100萬的房子,每年要交地產稅6000。注意喔,專業工作
稅後收入就5萬一年就算很好了,哐當一下,6000又沒了。
還不算房屋保險什麼的。

真正私人擁有的東西,需要每年上稅麼?比如你買了台電腦,
每年要給政府交電腦稅嗎? 沒有吧,買的東西不用每年繳稅,
那才是你的東西。所以有房產稅的情況下,房子是私人擁有就是個謊言。

5、教育好
加國的大學在世界能排上名的屈指可數,與中國差不多。小學初中放羊,
下午三點就放學,整個就是玩。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
你見過那個地方的教育能讓所有小孩成材的嗎?沒有吧?
這說明什麼,要成才就得競爭!三點放學後,得給他補課,
還得報各種興趣班,還得上IB課程讓他有機會考美國大學。
各位,這邊小孩一點兒不輕鬆。此外,這也是一大筆開銷,
5萬根本cover不住。沒錢?跟本地白人小孩一樣,高中畢業了,
學個修車啥的,或者去工廠扛箱子啥的。

加國本地垃圾的比例一定高於國內,我就不明白國外教育比國內好,
這個結論怎麼做出來的。或許是指大學,這邊好大學學習壓力的確很大,
學到晚上1點不奇怪。

6、社會公平
修座橋,花的錢是中國同樣橋的幾十倍,即使加國人工高,
請問需要貴幾十倍嗎(將近30)?錢去哪兒了?
這個問題要寫清楚得費很多筆墨,這裏就提示下各位。

加國利益集團通過准入控制,壟斷行業以獲得高收入。
例如,牙醫得要牙醫執照。看上去很合理,但他條件非常苛刻,
據此嚴格的控制了牙醫的數量,然後物依稀為貴,
這就是為啥牙醫收入高的原因。這種制度一樣出來爛牙醫,
剛報導一個從不消毒的牙醫診所。

醫生,就更不要提了,同樣嚴格控制數量,但醫生水準遠低於國內,
特別是做手術的醫生。這就是為啥很多國人回國看病的原因之一。

再例如,加國一個清潔工的收入可能與程式師一樣。為啥?
清潔工是一個集團,有工會,不開這麼高薪水就不幹活。
受制於允許模式,你還不能開除他。

你來加國後能加入一個利益團體嗎?抱歉,可能性很小,
那種從加國政府輕鬆撈錢的崗位,基本被本地白人把持。

7、社會環境好
小孩從小在學校唱女王萬歲,這個歌還曾經是加國的國歌呢!
好像1995年才改的國歌。

入籍時,你得宣誓永遠效忠英國女王和她的子子孫孫。否則不讓入籍,
今年有人認為這不合理,上訴到法院。白人法官判決:
公民入籍時必須向英女王宣誓效忠是強迫性的言論,
強制的入籍誓詞符合憲法。
你家小孩從小在這裏被洗腦喔,這還沒提那個教的事兒。

8、免費醫療
加國驗血要3周才能拿到結果的醫療系統已經臭名遠揚,不多寫了。
、不是免費,你每個月得交100元的保險費,多倫多是按年交
、不是免費,醫生只給你開處方,一個處方他找政府哪幾十塊錢。
藥費你得自己掏腰包。
、只有需要住院的大病,才是免費。

9、奮鬥即可成功
有個博士在這裏奮鬥考電工證,今後以電工為職業的例子。
他是奮鬥了,難道一個博士移民的價值,就是來加國做電工?
刷盤子的教授,地鐵賣藝的國家藝術獎獲得者,我就不提了。

到底什麼是成功?安于個人溫飽就是成功? 不,我覺得為社會做出
超出一般人的貢獻,才是成功。電工這個崗位,顯然不是博士成功的例證。

本人移民一年,雖有工作在手 (別奇怪我總強調專業工作在手,
N多中國博士碩士教授移民們羡慕呢!他們還在扛箱子、刷盤子、
或者在上這裏的技校,準備搞本地文憑,找個專業工作,入電工,
物流倉庫管理啥的 ),一直覺得後悔不已。想回國,無奈年紀偏大,
在國內不好找技術崗工作,又不想退休,所以仍在加國混著。
加國唯一一點明顯優勢:地廣人稀自然環境好。
各位,看到這裏,是不是與你原來想的不一樣?
那麼下一個問題,到底是誰給了我們那麼多錯誤的觀念?
熟悉加國的各位朋友,歡迎指正我描述的不對的地方,
給國內同胞們一個清晰正確的認識。別只天天宣傳自然環境好,
儘量給同胞一個全面的認識。(作者:tianyababa2011

版主Jackie後記:
此篇引用文章用另一個角度來揭示移民加拿大的真實面,
Jackie不便評論其正反面是否過當,只是由各種角度出發,
每個人的因緣與境遇不同,感覺也不一樣,
但是Jackie還是要從正面由衷地建議看倌,
移民之前一定要多考慮各種前因後果,慎重其事,
如果還是決定要移民,就要勇於面對後續結果,
凡事正面以對,才能在此長聚久安。

祝福所有順利移民者順心如意!                

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惡鄰擾民_被判售房_加國公寓規矩多

惡鄰擾民_被判售房_加國公寓規矩多

2013-11-29 14:03  環球華報記者 張玲報導
如果您辛辛苦苦攢了錢,好不容易買下一套公寓,希望過上安居樂業的生活。
然而,您樓裏的有一戶鄰居母子可不這麼想。他們不僅經常發出刺耳的噪音,
而且還對周圍鄰居惡語相向,甚至有時還會故意在鄰居家的門口吐痰。
遇上這種情況的你該怎麼辦呢?

1112,卑詩上訴法院,就對素里市一處共管公寓中的一戶,
這樣的極品母子做出了強制售房,搬離公寓的處罰決定。
該決定對近200萬擁有卑詩公寓的業主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法官判定的理由是,多數人的權利高於個人的權利,個人的物業所有權,
須讓位于周圍鄰居的權利和責任。此案是卑詩省首個因為鄰居投訴,
而由法庭下令出售房屋的案例,相信以後會作為一個典型的判例被仿效。
同時,此案也說明了,就算是買下公寓,業主也不能為所欲為。

加國公寓規矩多 不良母子擾鄰被判售房
1113的《省報》(The Province)報導,這位原名
叫喬迪森(Rose Jordison)的業主,和她的兒子自2006年搬進公寓後,
就因為行為擾民而不斷遭到鄰居投訴。不到一年,就收到了二三十個投訴,
大多都是因為噪音。住戶們主要是對喬迪森的兒子提出投訴,
他總是大聲跺地面、尖叫、罵人,或對著人們做粗魯的手勢,
甚至朝人們吐痰。

喬迪森曾指出,兒子的行為是因為自閉症所致,但卻不能提供有關的醫療證明。
她曾經為此向卑詩人權法庭投訴鄰居對她兒子的指控,
但因為無法提供醫療證明而撤訴。

公寓樓的業主委員會接到投訴後還勒令她支付3萬元罰款,但她卻置若罔聞,
不僅不交罰款,而且還依然我行我素。後來,業主委員會聘請了律師,
將喬迪森告上法庭。卑詩高院於今年早些時候下達判決,
要求喬迪森出售其公寓,搬離公寓樓。但喬迪森不服判決,進行上訴。
卑詩上訴庭1112判決,表示省立法允許法庭在極端的案例中,
命令出售房屋。法官唐納德(Ian Donald)代表全體三位法官指出,
個人的物業所有權須讓位于周圍鄰居的權利和責任,
法庭的判決有效地保護了業主的權利。

公寓受多重法規約束
俗話說,百萬買宅,千萬買鄰。尤其像共管公寓這種高密度住宅,
鄰里關係十分重要。同時,公寓由於受多重法規的約束,規矩較多。

在大溫地區從事多年物業管理的Pennyfarthing Management Corp
物業管理公司高級經理譚先生(Eric Tang)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
素裏的這個案子確實是個典型,相信該業主與業委會,
和其他業主之間的矛盾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從3萬元的罰款額,
就可推測這是個累計數字,業委會可能給予了多次罰款的處罰。

譚先生說,加拿大的公寓與國內的公寓在管理上有很大的差別。
有些華人在這點的認識上,有一定的誤區,以為買下房子,想幹嘛就幹嘛,
這是不對的。例如,抽煙這一行為,就算是你在自己家屋子裏抽,
也可能會招來投訴,因為你屋子裏的煙味可能會跑到走廊裏,
或飄到鄰居家的陽臺上,影響別人。一般來說,在公寓的公共區域,
是禁止吸煙的,在自己家陽臺上也不宜吸煙,所以告誡那些煙癮大的人士,
在掏出香煙之前最好把公寓的管理規定搞清楚。另外,陽臺嚴格意義上來說,
也不是完全的私有空間,供你專用並非你所有。

譚先生指出,加國的公寓由於受多重法規的約束,規矩較多。具體到卑詩省,
除了省級的《共管公寓法》(Strata Property Act)之外,還有其他的配套規定。
除此外,每個公寓樓都會有自己的管理規定(Bylaw rules),
這些規定都是業主必須遵守的。

因此,在購買公寓之前最好把管理規定拿來仔細研究,瞭解清楚,
再決定是否購買;而一旦購買成為業主後,遵守規定就是必須的了,
因為你是在認可這些規定的情況下才決定購買的。

業主違規懲罰多多

如果有業主違反公寓的管理規定,做出一些影響他人的言行,
或破壞了公共區域,業委會在接到投訴後,一般都會採取行動。
首先會找當事人談話,瞭解情況。如果情況屬實,業委會會發出一封警告信,
裏面有可能涉及到罰款,共管區被破壞的維修費用,
禁止使用某些公共設施等內容。如果多次警告之後,
被投訴的業主仍置若罔聞,那麼業委會就將會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包括到法庭起訴。

業委會到法庭起訴後,一般會有兩種處罰決定:
一是讓違規的業主繳納一定的罰款;另外就是像前文所述的強制出售。
關於強制出售的情況,譚先生指出,一般是先讓業主在規定期限內出售房屋,
如果業主不願意,法庭可強行賣掉房子,而且業主還要承擔所有費用,
包括法庭的費用和罰款等。如果在房屋是有貸款的情況下,
法庭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凍結令,讓貸款銀行來賣房子。
總之,強制售房會讓的業主損失非常大。

另外,需要提醒一點的是,維權的業主在投訴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來進行,
口頭的是無效的。

華裔業主易忽略的問題
近年來,在大溫地區華裔購買公寓的業主越來越多。但一些人,
對本地的公寓管理規定不是十分清楚,或者有一些國內帶來的觀念和習慣,
因此容易出現一些問題。譚先生指出,這些問題包括前面提到的吸煙、
烹調及垃圾分類等問題。

華人在烹調中式菜肴的時候,比較容易出味道,有些氣味會散發到走廊裏、
陽臺上、或飄進鄰居的家裏面,容易招來投訴。對此,需要提醒大家,   
做飯做菜時一定要打開抽油煙機,儘量注意生活細節。

還有就是垃圾分類的問題。一些華裔沒有養成良好的垃圾分類的習慣,
扔垃圾時不經過處理就胡亂扔。比如有人買了電器之後,把大紙箱子,
隨手就扔在垃圾箱旁邊,而不是按照規定壓扁,或者分割為小塊扔進垃圾箱。
有鄰居發現後,就會循著紙盒上的位址姓名等資訊進行舉報投訴,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

另外,對養寵物的家庭,也需要注意,不要讓寵物發出的聲音,
影響到周圍鄰居。還有家裏如果鋪的是木地板,如果穿高跟鞋走來走去,
也會影響樓下的鄰居。這些都是需要住共管公寓的業主應該留意。
此外,家裏出現漏水後滲到鄰居家引起索賠的情況也不少。
所以,作為共管公寓的業主,購買房屋保險是必須的。

業主也可起訴共管公司
從管理機制上來講,管理每棟共管公寓的機構實際上是共管公司
Strata Corporation),每個樓自身就有一個共管公司,而共管公司的實際運作,
和管理是由業委會(Strata Council)來執行。業委會則是由業主中選舉產生的,
代表大多數業主的利益,為業主們服務。

譚先生介紹,如果業主對共管公寓的管理不滿意,或者覺得自己的權利,
沒有得到更好的維護,也可起訴共管公司。這種情況下,共管公司
作為業主代表因為對公共財產或資產管理不善,或者違背了管理規定和原則,
或者怠忽職守等而被起訴。

反過來,作為管理方的共管公司,也可以代表業主起訴違反管理規定的某業主,
就向前文描述的那樣。總之,作為業主,一方面作為被管理者要遵守管理規定;
另一方面作為物業所有者也要知道維護自身的權利。
如果想更多瞭解共管公寓方面的法律法規,可上  www.bclaws.ca